基坑周边房屋沉降观测是保障周边建筑安全、预防因基坑施工引发次生灾害的重要措施。东莞房屋鉴定公司根据相关规范及工程实践,其规定主要包括观测目的、适用范围、观测内容、技术要求、数据处理及报告编制等方面,具体如下:
一、观测目的与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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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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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测基坑开挖、降水、支护等施工对周边房屋的影响,评估房屋沉降是否超出安全限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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及时发现房屋倾斜、裂缝等异常变形,为采取应急措施提供依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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验证基坑支护设计及施工方案的合理性,确保周边环境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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适用范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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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坑开挖深度超过 5米 或周边存在重要建筑物(如历史建筑、高层住宅、医院、学校等)时,必须进行沉降观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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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质条件复杂(如软土、砂土、岩溶地区)或周边环境敏感(如地下管线密集、交通要道)时,需加强监测。
二、观测内容与布点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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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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垂直沉降:房屋基础或墙体的竖向位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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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平位移:房屋整体或局部的横向移动(如倾斜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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裂缝监测:记录既有裂缝的扩展情况及新裂缝的出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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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率:通过全站仪或倾斜仪测量房屋整体倾斜角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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布点原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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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准点:在基坑影响范围外(通常≥3倍基坑深度)设置稳定基准点,作为沉降观测的参考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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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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沿房屋外墙均匀布置,间距 8~12米,转角处、变形缝两侧、新旧建筑连接处需加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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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类型不同时(如独立基础、筏板基础),需在关键部位增设观测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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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层建筑或体型复杂建筑,应按楼层或结构单元分层布点。
三、观测频率与周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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初始观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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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莞安全鉴定公司在基坑开挖前完成首次观测,建立初始高程基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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施工期间观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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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坑开挖阶段:每 1~2天 观测1次,深度较大或地质条件差时加密至每天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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底板浇筑后:可适当减少频率,每 3~5天 观测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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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体结构施工阶段:根据变形速率调整,若沉降速率 ≤0.01mm/d 且连续3天稳定,可延长至每周1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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竣工后观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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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坑回填完成后继续观测 3~6个月,频率逐渐降低至每月1次,直至变形稳定。
四、技术要求与精度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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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器设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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使用 精密水准仪(DS05或DS1级) 或 全站仪,配合铟钢尺或电子测距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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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监测采用 电子倾斜仪 或 全站仪极坐标法,精度不低于 0.1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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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精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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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降观测点高程中误差 ≤±1.0mm,相邻点高差中误差 ≤±0.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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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平位移观测中误差 ≤±3.0mm,倾斜率测量误差 ≤0.05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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闭合差控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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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准路线闭合差 ≤±0.6√n mm(n为测站数),确保数据可靠性。
五、数据记录与报警机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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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据记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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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次观测需记录日期、时间、天气、仪器型号、观测点编号及变形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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绘制沉降-时间曲线、水平位移矢量图,分析变形趋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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报警值设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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累计沉降量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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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房屋:≤20mm(框架结构)或 ≤30mm(砖混结构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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历史建筑或重要设施:≤10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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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降速率:连续3天 ≥2mm/d 或单日 ≥5mm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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倾斜率:≤0.7%(砖混结构)或 ≤0.4%(高层建筑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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裂缝宽度:新裂缝 ≥0.3mm 或既有裂缝扩展 ≥0.1mm/d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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应急措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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达到报警值时,立即停止基坑施工,通知设计、施工、监理单位及房屋业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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组织专家论证,采取加固(如注浆、堆载反压)、支护结构补强或房屋纠偏等措施。
六、报告编制与归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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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报告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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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程概况、观测目的、布点示意图、仪器设备、观测数据、变形曲线图、结论与建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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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现场照片、裂缝记录表及报警处理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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归档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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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数据及报告需保存至基坑工程竣工后 5年,重要项目应长期存档。
七、相关规范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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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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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》(GB 50497-201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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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建筑变形测量规范》(JGJ 8-20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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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危险房屋鉴定标准》(JGJ 125-2016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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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方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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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市根据地质条件制定的基坑监测细则(如上海《基坑工程技术规范》DG/TJ 08-61-2018)。
注意事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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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测单位需具备 工程测量资质,观测人员应持证上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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避免在雨天、大风或温度骤变时观测,减少环境干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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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期校准仪器,确保数据准确性。
东莞加固改造公司通过严格遵循上述规定,可有效控制基坑施工对周边房屋的影响,保障人员和财产安全。